摘要
高校章程是"规定动作"与"自选动作"、共性与个性的统一;对章程的"规定动作"要客观辩证分析,肯定其合理性、合规性、合法性,避免多余的、无价值的甚至有害的"规定动作";高校章程制定要遵循必要的"规定动作",在此基础上,丰富"自选动作",彰显章程和学校特色。
出处
《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11期244-246,共3页
Journal of Chife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Chinese Edition
基金
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大学章程建设与实施研究"(NJSY13304)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