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在四川省崇州市召开的"中国农业经营制度创新实践研讨会"达成的共识,文章围绕崇州市探索新型农业经营方式所形成的"农业共营制"进行了讨论,指出"农业共营制"实现了社会化服务的规模经济,使中国农业分享到了分工经济的好处。支撑"农业共营制"的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职业经理人和服务超市的实质是产权交易装置、企业家能力交易装置和服务交易装置,其引入扩大了分工交易空间,降低了农业分工过程中的交易成本。文章认为,"农业共营制"制度创新对突破中国农业原有的问题提供了可行路径,为中国农业政策的制定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启示。鉴于此,有必要对"农业共营制"进行进一步总结,以期获得一个适用条件清晰、步骤明确、过程可控的成熟模式,方便其他地区借鉴和复制。
出处
《农村经济》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1期31-36,共6页
Rural Economy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农村土地与相关要素市场培育与改革研究"(编号:7133300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