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部门间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建设起步较晚,底子较薄,存在机制不健全、领域亟待拓展、规范性亟待加强、保障手段亟待进一步丰富等问题。本文在系统分析国内现状的基础上,对比英国的相关做法,提出应通过不断提高部门间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建设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水平、夯实部门间环境应急联动建设的物质基础、联合开展部门间应急处置救援培训和演练、联合督促相关企业落实环境和安全主体责任等措施,深化我国部门间环境应急联动机制建设。
出处
《中国应急管理》
2014年第10期18-21,共4页
China Emergency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