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多层次资本市场间转板制度早已提及多年,但一直都仅处于学者“纸上谈兵”阶段.但就在2013年的12月14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其中“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达到股票上市条件的,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的转板规定,给跃跃欲试进入交易所市场上市的企业描绘了一个美好愿景.
出处
《中国发展观察》
2014年第6期52-55,共4页
China Development Observation
基金
上海市金融学会2014年青年课题<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定位
形态改革与转板机制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