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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调研工作在广州、深圳、惠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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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原省物价局颁发的《关于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3]990号),我省现行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简称"742号文")将于2014年8月期满,需在6月1日前重新申请核定。为了深入了解"742号文"的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和相关单位的意见,省工程造价协会联合省发改委价格综合调控处组成调研组,于5月8-12日分别赴广州、深圳和惠州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专题调研。
出处 《建筑监督检测与造价》 2014年第3期72-72,共1页 Supervision Test and Cost of Co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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