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产前诊断和筛查技术服务是出生缺陷二级预防的主要手段,是一类较为特殊的卫生服务。卫生部于2002年以部长令的形式颁布了《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作为全国范围内产前诊断和筛查技术运用和服务提供的规制文本。10年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宏观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产前诊断和筛查技术迅速发展,人群的需求普遍提升,对产前诊断和筛查技术服务的规制需求也有新的变化。
出处
《中国妇幼保健》
CAS
北大核心
2014年第33期5366-5368,共3页
Maternal and Child Health Care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