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3年11月中国人民大学等六所公立大学的章程经教育部核准后开始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大学"章程时代"的真正来临。但是,章程的制定并不能保证章程的良好运行,如果大学章程在制定之后就被束之高阁,那么章程的制定也就变得毫无意义了。因此,对公立大学章程法律性质进行解读并探讨其发挥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同时对我国继续教育管理与发展也有重要意义。
出处
《继续教育》
2014年第11期7-9,共3页
Continuing Education
基金
笔者主持的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教育部重点项目"现代大学内部治理结构实证研究"(批准号:DIA100295)
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项目"高校教学基层组织建设的改革与实践"(批准号:102218)的阶段性成果
重庆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重点课题"重庆市高校组织治理结构创新研究"(批准号:10-GJ-0307)计划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