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监督管理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推动违规失信信息共享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批转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依法公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发[2014)6号)和《关于做好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打假办发[2014]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出处
《重庆市人民政府公报》
2014年第17期14-15,共2页
Gazette of ChongQing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