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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应改进投保告知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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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i4年2月,山东禹城李堂民失踪数十天后,被发现驾车掉入河中溺死,其生前在山东5家保险公司投保意外险,共涉及95O万元的交通意外身故赔偿,理赔过程中有4家保险公司均给出《拒绝给付通知书》。保险公司给出的拒赔理由有二:一是投保人未向保险人告知财务状况;二是投保人未向保险人告知其他保险公司投保情况。该案由于赔偿金额巨大及相关保险公司以投保人“未如实告知”为由拒赔而引发社会关注。
作者 郝演苏
出处 《经济》 2014年第11期65-6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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