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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再次提高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 据新华社9月29日报道.民政部、财政部发出通知,再次提高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 根据通知.自今年10月1日起.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城镇“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三红”(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在乡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20%.农村“三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40%;
出处 《时事资料手册》 2014年第6期68-69,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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