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小微企业发展迅速,其在维护我国社会稳定、增加GDP、促进社会就业等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小微企业的规模较小,其融资困难一直制约着其健康、持续的发展。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在互联网技术的推动下,互联网金融为小微企业提供了一条新的融资渠道——网络融资。因其借贷方式的方便快捷、成本较低且范围广,从B2B、P2P到P2B,为攻克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提供了新的途径。但作为一种新兴的业务模式,互联网金融创新时代的相关产品,它的法律、监管等因素还不完善。这些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积累经验。本文以阿里巴巴的招财宝为例,探讨互联网金融创新时代P2B的相关法律问题。
出处
《商情》
2014年第45期439-440,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