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海宁交警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开设"海宁交警"微信公众平台,将其运用于交通管理工作,使之成为出行路上的"导航仪"、交通宣传的"展示厅"、便民利民的"服务站"、交管执法的"直播机"、警民和谐的"连心桥"。完善交警微信公众平台,要建强维护团队,完善工作机制;深化开发运用,实现智能交管;提升语言能力,打造亲民平台;注重警民互动,保持"围观"热度。
出处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4年第5期81-83,共3页
Journal of Zhejiang Police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