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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买菜出事算工伤”关键在如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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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高法院8月20日发布司法解释,明确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工伤的四种情形。根据规定,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事故的,亦可认定为工伤。最高法行政审判庭庭长赵大光解释,下班后,等交通的高峰时段过了之后再回家.属于合理时间。下班途中需到菜市场买菜再回家属合理路线。
作者 叶祝硕
出处 《四川劳动保障》 2014年第9期21-2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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