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诗歌的情感结构作为诗歌形态的审美特征,是由诗歌所表达的对象决定的。诗歌的结构形态有两种,第一是外在的结构,指诗的分行、排列、音节等外观形式;第二是诗的本质结构,即诗人的情感在诗歌中的内在律动。诗歌艺术形态最特殊的地方就在于诗歌表现情感时的直截了当,这是其他叙事性文体很难达到的。所谓“内在律动”就是指诗歌描述物象、表情达意时所表现出的本质的、内在的结构。关于诗的内在结构,著名诗人、教授郑敏是这样总结的:“诗的内在结构是一首诗的线路、网络,它安排了这首诗里的意念、意象的运转,也是一首诗的展开和运动的线路图。”(1)既然是诗的“线路”“网络”,并能够安排“诗里的意念、意象的运转”,这就充分说明诗人的意念、情感,是诗歌创作中的内在结构的灵魂。只有诗歌的内在结构,才能保证诗歌的审美形态完美地站立起来,因为诗歌艺术的最深层结构,就是暗藏在诗歌表达形式之下的情感结构。
出处
《文艺争鸣》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1期119-125,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