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瞒报事故当重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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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青岛中南水电工程有限公司2014年5月发生一起1人死亡事故,事发后未上报。近日,山东省青岛市安监局依法对其作出处理:对企业罚款200万元,对公司主要负责人邱某处以2万82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作者 邢承木
机构地区 山东高青
出处 《劳动保护》 2014年第11期13-13,共1页 Labour Prote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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