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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荆州一家化工公司准备上马一个100多万元的项目,去当地安监部门指定的中介公司做安全评估,收费竟高达20多万元。既然已经取消行政审批,为什么仍然允许行政部“收取评估报告”?这个权力到底是行政审批改革中留下的“活扣”,看似取消了,实际一切照旧,还是职能部门自己设置的“暗道”,既应付了改革,也保住了部门利益?
出处 《海峡通讯》 2014年第11期10-1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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