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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买交强险 出了事故自己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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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8月13日16时许,赵天驾驶摩托车沿六师奇台农场二分场路段由西向东行驶途中,与对面李尚驾驶的摩托车相撞,造成李尚受伤的交通事故。经诊断,李尚鼻骨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根据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的责任划分,认定李尚、赵天承担事故同等责任:李尚未戴头盔,不打转向灯,赵天未按规定车道行驶,双方的过错程度相当。
作者 李泽江
出处 《当代兵团》 2014年第20期44-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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