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实生活中,拥有多个近似注册商标的商标权人转让商标时,出于故意或过失,往往与受让人签订近似商标分开转让合同。对于该类合同纠纷,在审判实践中,因不同法院对一并转让规则理解不同则产生了不同的裁判结果。部分法院判令合同有效,强制转让人一并转让近似系列商标,部分法院认为当事人分开转让行为违反了效力性规范则判决合同无效,少数法院甚至还有合同可撤销的认识产生了突破近似商标一并转让规则的判例。司法是立法的延伸和补充,法官应在司法过程中严格依法贯彻和落实一并转让规则。同时,在近似注册商标分开转让合同的效力及系列近似商标权的归属问题上,作者结合商标转让合同特点和商业现实情况,提出了鼓励商标流转的裁判观点。
出处
《人民司法》
2014年第21期84-88,共5页
People's Judicatu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