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章运用逻辑推论和经验材料论证了当前中国适用合作治理的制度空间和具体领域。从国家一社会关系视角看,合作治理在中国的适用可能性低;而从双重转型社会视角看,其适用可能性高。合作治理的适用性在公共政策的制定领域低,在公共服务的提供领域高。合作治理的适用程度不仅受制于外在的社会背景因素,还受到政府和社会组织两个内在因素的交叉影响,且呈现一种正相关性。因此,合作治理模式之于中国的适用性和适用限度需要审慎考辨。
出处
《学习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2期70-80,共11页
Study and Practice
基金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村社区建设:制度、功能和文化”(09XSH008)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