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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成都的住宅维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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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西部中心城市成都,物业管理系列政策组成部分的住宅维修资金地方政策,是2004年4月1日实施的市政府103号令。在此之前,按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的1998(213)号文件执行(已被2007年的165号建设部令取代)。公房和商品住宅首期维修资金的交付额度,监管方式基本相同。
作者 李冯川
出处 《住宅与房地产》 2014年第11期28-29,共2页 Housing And Real Est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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