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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一电镀厂生产废水直排渗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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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闽侯一家电镀厂无证经营还偷排废水,总铬排放超国家标准近5倍,触犯了污染环境的“高压线”。前不久,电镀厂老板叶某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闽侯县检察院批捕。据悉,这是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污染刑事案若干解释)出台以来,闽侯县首例污染环境入刑案件。
出处 《表面工程资讯》 2014年第5期35-35,共1页 Information of Surface Engineer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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