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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的立法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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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谈到全面深化改革时强调:“凡属于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笔者认为:“于法有据”,从国家层面来说,就是凡属于重大改革事项,有法的,要严格依法办事;没有法的,要法律先行,然后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从地方层面来说,就是凡属于本行政区域重大改革事项,有法的,要严格执行;没有法的,在坚持法制统一的前提下,要及时出台符合本地重大改革事项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的地方性法规。
作者 刘锦森
出处 《新疆人大》 2014年第12期32-3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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