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专业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出发,以常州大学专业负责人制度为例,阐述了专业负责人作为专业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在明确目标和责任的基础上,学校应给予人权、财权和学术权,促使教授主动思考专业的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实训基地建设、教材建设、图书资料建设、质量工程建设等,从而使专业办出特色,推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
出处
《黑龙江教育(高教研究与评估)》
2014年第11期42-43,共2页
HEILONGJIANG EDUCATION:RESEARCH AND EVALUATION OF HIGHER EDUCATION
基金
2013年江苏省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课题(2013JSJG111)
2013年常州大学高职教育研究院课题(CDGZ2013043)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