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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落实金融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各项政策收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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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4年2月,人总行下发《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银发[2014] 42号,以下简称《意见》.湖南省金融系统在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等多个方面精准、快速落实《意见》中各项措施,收效明显.一、主要做法(一)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湖南金融机构按照“宜场则场、宜户则户、宜企则企、宜社则社”原则,简化审贷流程,实施优惠利率,增加信贷投放,确保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理信贷需求得到满足.1-7月,湖南12个市累计为“四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放信贷资金289.6亿元,同比多投放96.3亿元,增幅达49.8%;共支持专业大户2.1万户、家庭农场458户、农民合作社1045个、产业化龙头企业1112户,贷款覆盖率达20.5%.
作者 李大刚
出处 《金融经济(下半月)》 2014年第11期52-5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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