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多年来,以《知音》为代表的情感纪实类期刊因纪实信息刊布失实而引发的与当事者之间关于隐私权、名誉权等的争执纠纷不断。这种办刊纠纷的性质源自情感纪实类期刊要不要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的问题,而不是办刊品位高低的问题。导致情感纪实类期刊办刊纠纷的客观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缺乏对情感纪实类期刊的有效管理;二是媒介长期将以《知音》为代表的刊登软新闻的情感纪实类期刊归为"文化综合性期刊",这无益于情感纪实类期刊对新闻真实性的恪守。从严格意义上说,情感纪实类期刊应属于情感新闻类期刊,要讲究新闻的真实性。导致情感纪实类期刊办刊纠纷的主观因素主要有对恪守新闻真实性原则的认识不到位和自身缺乏制度规范两个方面。解决情感纪实类期刊办刊纠纷的对策是:政府应致力于确保情感纪实类期刊不因采编成本上涨而削弱甚至剥夺媒体自我良性发展的客观条件;情感纪实类期刊应转变办刊观念,尊重新闻工作规律,改进新闻编辑工作方法;建立一支情感纪实类期刊独自拥有的以记者为主的作者队伍。
出处
《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5期75-79,共5页
Journal of Zhengzhou University of Light Industr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