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有企业的公有制性质赋予了其与生俱来的社会责任,历史包袱大、生产效率低过去常常被人们所诟病,但实际上这些问题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国有企业并非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相对于快速发展的民营企业来说,国有企业必须承担更多的对国家安全、对社会稳定、对民生保障的整体责任。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虽然就社会责任报告的内容提出了指导意见,但并未统一社会责任评价的量化指标,因此本文主要结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指导意见以及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设计了国有企业社会责任评价的量化指标体系。
出处
《中国市场》
2014年第47期36-38,共3页
China Mar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