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桐庐县出台《农村宅基地管理细则》,规定农村建房实行挂牌施工,张榜公示批准用地面积、原宅基地处理等情况,进一步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巩固“三改一拆”和“一户多宅”清理整治成果。《细则》强调了村民委员会、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的宅基地管理职责,要求严格落实村民建房挂牌施工制度,张榜公示内容包括审批户主、家庭成员、原有宅基地处理情况、建房批准位置、占地面积、建造层次、承建工匠、批准时间和有效期限等。
出处
《浙江国土资源》
2014年第11期63-6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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