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系统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客观基础,我国政府已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治国施政的基本理念上升到战略层面,并建立了一定的制度体系。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相关法律规定缺失、已经实施的法律法规对生态文明建设保护不足、有些法规特别是地方法规标准不一、生态文明建设保护机制衔接不好等问题日益凸显,使得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生态状况不断恶化,严重影响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的建设需要一系列法律制度予以保障、落实,构建中国特色的生态文明保障法律体系,需要遵循生态文明建设的国际条约,将"生态文明"入宪,明确环境保护法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基本法地位,规范授权立法范围和监督,建立协调的生态文明保护机制。
出处
《中国石油大学胜利学院学报》
2014年第3期77-80,共4页
Journal of Shengli College China University of Petrole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