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进一步改善北京市空气质量,加快老旧机动车更新淘汰进度,北京市财政局、环保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临时调整我市老旧机动车报废补助标准的通知》(京财经一【2014】1916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对于在2014年9月15日~10月31日期间报废老旧机动车的车主,在享受《进一步促进本市老旧机动车淘汰更新方案(2013-2014年)》(京政办发[2012]59号)(以下简称《现行方案》)所规定车均6000元补助基础上,车均再增加3000元的补助额度,最高增加补助额度可达5000元。
出处
《商用汽车》
2014年第18期81-81,共1页
Commercial Vehic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