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决策行为的复杂性决定了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类型的多元性。行政决策责任对象的责任体系应该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即包括政治责任、道德责任和法律责任。正确把握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的多元化类型以及相互关联,建立和完善行政决策责任类型衔接制度,合理构建行政决策责任类型体系,实现责任追究的过责相当,责当其罚,对于防止领导干部"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的现象,促进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的公正、合理具有重要的意义。
出处
《中共云南省委党校学报》
2014年第5期159-161,共3页
The Journal of Yunnan Provincial Committee School of CPC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制度禀赋视角下的政府规制政策选择与治理结构研究>(10Cji04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