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健康报》报道,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发布公告,调整含铝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膨化食品不再允许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公告称,经对《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中含铝食品添加剂进行重新评估,决定自2014年7月1日起,禁止将酸性磷酸铝钠、硅铝酸钠和辛烯基琥珀酸铝淀粉用于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和使用,膨化食品生产中不得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小麦粉及其制品(除油炸面制品、面糊、裹粉、煎炸粉外)生产中不得使用硫酸铝钾和硫酸铝铵。
出处
《烹调知识》
2014年第11期77-77,共1页
Cooking Knowled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