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网络治理具有三种模式:新威权模式、网络自治模式和法治模式。新威权模式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必要性、时效性。新威权治理因其具有倒转人治代替法治的可能性和现实性,其风险不可低估。网络自治模式与网络他治相对立,减少他治是网络自治的必然要求。法治模式具有新威权治理、网络自治不可取代的优势,终归取代新威权治理模式。网络自治模式也需要法治保障。目前,三种模式应齐头并进,形成网络立体治理框架。三种模式并用才能取得网络治理的最佳效果。
出处
《晋阳学刊》
CSSCI
2014年第6期79-84,共6页
Academic Journal of Jinyang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13BZZ070)"微博政治引导研究"系列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