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三段论"裁判思维以其严谨的形式逻辑在大部分案件的审理中居于主导地位,但在一些新型疑难案件中存在适用困境,影响裁判结论的准确性。结论导向型的逆向裁判思维为法官提供了一种创新思维路径,有助于法官以实质正义为目标灵活处理疑难案件。客观看待两种裁判思维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和价值,将二者结合运用,能够对司法结论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验证,实现个案司法正义。
出处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
2014年第5期57-62,共6页
Shandong Judges Training Institute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