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民身份一直是西方政治哲学的中轴,但主导西方两个多世纪的自由主义公民身份理论过分强调法律规定的个体权利是公民身份的核心维度,而忽视了公民身份的道德维度和行动维度,导致西方社会个体主义盛行,公民道德和公共精神缺失及公民参与冷漠等社会现实问题。而积极的公民身份在本质上不能用单一的法律规定、道德价值和行动框架来界定,而必须实现三者的相融。这也是新共和主义和社群主义在批判自由主义消极公民身份的基础上,极力复兴公民责任与义务、培育社群认同基础上的公民美德,倡导公民积极参与公共活动的要旨所在。但西方自由主义、新共和主义和社群主义公民身份理论的相互较量与争论,并无本质区别,最终目的是为解决西方现实问题寻找不同的路径。
出处
《湖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4年第5期80-84,共5页
Journal of Hubei Minzu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城市社区治理中的协商民主机制创新研究"(项目编号:13BZZ004)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青年项目(项目编号:11YJCZH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