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精神和《环境保护部关于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公告2013年第14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3--2017年)的通知》(陕政发[2013]54号)相关规定,在我省关中地区火电、钢铁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出处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4年第22期10-10,共1页
General Office of the Shaanxi Provincial People's Gover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