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行专利审查指南规定了在新颖性和创造性审查中,审查员可以引用对比文件的附图,但对于如何认定附图公开的内容却没有给出具体操作方式,在具体的审查实践中,对附图公开内容的认定可能存在不同的认定标准,本文对一件由外观设计视图、发明专利附图公开的内容作为现有技术来评价实用新型专利权利要求的新颖性的实际案例进行了分析,并对新颖性和创造性审查中,对比文件公开内容的认定方式提出了一些建议。
出处
《电子知识产权》
2014年第11期70-74,共5页
Electronics Intellectual 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