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律实施需要成本,没有经济条件的法律主体很难享受司法程序来救济权利、实现权益,这就需要国家和社会提供必要的法律救助。我国现有的法律救助体系存在着诸多相互抵牾的问题,地方与中央之间的实践也不一致,立法体系很分散。中国需要建立包括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对刑事被害人的救助以及申请执行人的救助在内的统一的法律救助体系,以解决现有问题并促进法律救助的发展,从而维护社会和谐正义。
出处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
2014年第6期80-84,共5页
Journal of Hubei Administration Institu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