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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与治权的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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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仅仅为了保护管理层利益的合伙人制度而放弃最佳上市地香港,选择美国纽约,这个可能给阿里带来更多潜在法律风险的地方上市,背后的逻辑是什么?有意思的是,当舆论都认为这一制度有侵犯股东权益之嫌时,股东们对此却有着迥然不同的态度。2013年9月,阿里大股东日本软银孙正义发表声明力挺阿里合伙人制度,另一位大股东美国雅虎公司也通过人力资源及发展执行副总裁杰奎琳·雷瑟斯随后发表声明支持。
作者 叶晓华
出处 《董事会》 2014年第12期100-100,共1页 DIRECTORS & BOA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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