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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标准择优汰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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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最终要靠各级干部去执行、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要有一支懂法守法、依法用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法治型干部队伍。“在相同条件下,优先选拔任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十八届四中全会把法治作为考察识别、选拔任用干部的优先标准,发挥法治过滤作用、择优作用,优先选拔“法治型干部”,可谓牵住了推进依法治国的“牛鼻子”。
作者 闫华
出处 《共产党员(河北)》 2014年第23期10-10,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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