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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无需选举即成为主席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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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笔者认为.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应当理解为法定主席团成员,无需经由选举。理由有三:一、规定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直接入团”出于现实需要。乡镇人大不设常委会,闭会期间的日常事务和工作是由人大主席、副主席来组织或处理,他们对人大各项工作情况比较熟悉,人代会期间进入主席团参与人代会的主持,无疑有利于会议议程的顺利进行。因此.规定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进入人代会主席团很有必要。
作者 段莎
出处 《法治与社会》 2014年第8期30-30,共1页 Rule by Law and The Soci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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