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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不做事的干部待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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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清朝雍正年间,直隶吴桥县令常三乐在例行考核中得到两条评语:“操守廉洁”,是个清官;“懦弱不振”,工作打不开局面。对此,有人认为常三乐挑不出大毛病,提醒一下算了。雍正看了报告,朱笔一挥:撤职!理由很简单,县令责任重大,常三乐没有责任心,本身就是失职渎职。
作者 文波
出处 《中国纪检监察》 2014年第20期21-2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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