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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小型微利企业的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指标如何计算? 答:根据《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第五条规定,本公告所称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的企业。其中,从业人员和资产总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9号)第七条的规定执行。
出处 《税收征纳》 2014年第11期29-3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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