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荣退军人的选定与安抚是抗战时期中共精兵简政的重要问题。从华北抗日根据地来看,在荣退军人的选定上,中共主要设定了两条标准:一是老少残废不适合继续在部队工作且退伍后能够维持自身生活者;二是在长期工作过程中屡犯错误且屡教不改以致无法继续教育者。在荣退军人的安抚问题上,各地并无统一规定,而是本着精兵简政的统一精神,以自身实际情况为基础自行制定了一些地方性政策。但无论是在荣退军人的供给上,还是在荣退军人的组织与管理上,中共不仅遵循了精兵简政的总体原则,也赋予各地一定灵活度。
出处
《党史研究与教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13-18,共6页
CPC History Research and Teaching
基金
2013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课题<抗战时期中共精兵简政与军队精兵建设研究--以华北抗日根据地为例>(201304089)的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