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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建材产品的质量监管应按照职责分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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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材产品与民生关系密切,其产品质量的优劣程度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近年来,全国上下,从中央到地方,从新闻媒体到普通群众都非常关心、关注建材产品的质量安全,国务院先后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水泥、人造板等产品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目录管理,也对溶剂型木器涂料、磁砖等产品未经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不得擅自出厂、销售作出了禁止性规定。
作者 张荣
出处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 2014年第7期22-23,共2页 China Quality Supervi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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