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4年6月2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力图以员工股权激励推动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从《指导意见》看,其针对"公司员工,包括管理层人员",强调的主体应该是上市公司员工而非仅仅管理层,要求员工持股计划的总规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然而,从目前所谓推行员工持股计划的上市公司来看,事实上几乎等同于高管持股。而国资背景企业中普惠式的员工持股,又容易变成全员福利,难以起到预期中的激励作用。
出处
《董事会》
2014年第8期30-31,共2页
DIRECTORS & BOARD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