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音乐评价的对象是音乐作品,似乎是无需证明的常识。但仔细想来,不同主体对音乐作品常有不同认知,并进而作出不同评价,所评价的到底是作品本身还是我们眼中的作品,亦即对作品的认知经验?不同的认知经验对音乐评价活动又构成怎样的影响?以上问题将引导我们对音乐认知的主观性、音乐认知与评价的关系等命题作深一层的思考。
出处
《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与表演版)》
2014年第3期115-118,156,共5页
Journal of Nanjing Arts Institute:Music & Perform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