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人民警察法》的规定,司法警察是我国独立的警种之一,具有合法的执法地位。但国内对司法警察的理论研究薄弱,立法相对滞后,尤其是对司法警察在突发事件处置中拥有何种职权,该如何行使职权等缺乏研究,立法上也仅能从零星的法律法规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内部规定中找到部分依据,未能形成系统完整的理论体系。本文从实然的角度对有关司法警察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内部规定进行梳理,从注释法学的视角,概括提炼司法警察在突发事件处置中的职权内涵,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司法警察在突发事件处置中的职权行使的立法完善建议。
出处
《法治研究》
2014年第12期108-116,共9页
Research on Rule of Law
基金
2013年浙江省教育厅立项课题"司法警察在突发事件处置中的职权行使研究"(项目编号:Y201327710)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