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改革开放30年来,广东省地方环境立法取得了一定成绩,制定了多部地方环境保护法规和规章,为遏制广东省环境状况恶化做出了贡献,但仍存在着立法创新性不足、公众参与度不够等问题。今后的广东省地方环境立法应当从全局利益出发、引导公众参与立法,以推动广东省地方环境立法实践的发展,为广东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出处
《产业与科技论坛》
2014年第18期40-41,共2页
Industrial & Science Tribune
基金
广东省教育厅社科项目"广东地方立法现状及发展研究"
广东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项目"广东海洋环境与资源立法问题研究"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