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深入落实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部署,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2014年深圳市启动了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和法官职业化改革,同时探索审判运行权机制改革,为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提供制度基础。一、完善人员分类管理,推进法官职业化改革一直以来,法官实行与行政机关公务员相同的管理体制,走行政职务的晋升道路,这导致法官的职业特性并不明显,且法官的发展与行政级别挂钩,某种程度上干扰了法官判案时对中立性的把握,也束缚了法官的积极性。
出处
《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
2014年第12期25-27,共3页
China Institutional Reform and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