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服务效能,河南省濮阳市加强了县(区)行政审批后续监管。探索行政审批项目登记审验制度,完善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探索建立决策、执行、监管相对分离相互协调等新机制。以法律法规和部门“三定”规定为依据,逐项明确审批项目名称、实施机关、设定依据、审批对象等,形成统一的行政审批项目“清单”,依法向社会公开。
出处
《中国机构改革与管理》
2014年第12期47-47,共1页
China Institutional Reform and Management